2015新竹縣尖石鄉櫻鎮西堡

〝君臨天下~雙后傳說〞超級馬拉松競賽活動簡章

壹、活動宗旨:弘揚超馬精神,帶動全民運動,促進提昇國人身心健康,強化家庭親密性,拓展人際關係並帶動地方休閒觀光產業永續發展

貳、主(協)辦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新竹縣政府

二、主辦單位:新竹縣尖石鄉公所、新北市13知路跑協會

三、協辦單位:新竹縣政府警察局、新竹縣政府警察局橫山分局、新竹縣政府警察局尖石分駐所、尖石鄉民代表會、尖石鄉衛生所、尖石鄉消防分隊、尖石鄉各村辦公處、尖石鄉各立案協會、尖石鄉各社區發展協會、尖石鄉各級學校、尖石鄉各宗教團體、尖石鄉各民宿溫泉業者台北市民生慢跑俱樂部、松山安平長跑協會、南投縣趴趴走長跑族協會、桃園縣雙連長跑協會、內湖麗山長跑俱樂部、台中市豐原慢跑協會、百信建材慢跑隊、沂春企業股份有限公司、aminoMax邁克仕、Shaper MAN、馬來西亞商食益補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白蘭氏)

參、競賽日期:104年01月25日(星期日)上午5時起跑。

肆、大會裁判長:郭宗智老師

伍、集合地點:新竹縣尖石鄉原住民文化館前廣場。(尖石鄉公所)

陸、參賽辦法:

一、參加對象:凡年滿18歲,愛好運動之中外人士,且認同本賽事規範者均歡迎報名參加。(100km組為求安全性、建議至少完成5場以上全程馬拉松賽者)。

二、本賽事禁止患有心血管等疾病健康高風險者參賽,若執意參賽者、需檢具醫師同意證明文件並簽署「自願參賽同意書」方可報名。

(一)競賽組別:

甲、100km組超級馬拉松,限14小時內完成。

50km處折返點關門時間下午14:30時整,為顧及選手安全及賽事順利進行將落實執行本項規定、未於時間內通過折返點者請將晶片交予裁判並至附近補給站等候車輛載回大會、未依此規定者安全需自負並謝絕往後參與本賽事。本賽事僅分男,女組別,不以年齡區分組別。

乙、54km組超級馬拉松,限10小時內完成。

27km處折返點關門時間上午11時30分,為顧及選手安全及賽事順利進行將落實執行本項規定,未於時間內通過折返點者請將晶片交予裁判並至附近補給站等候車輛載回大會、未依此規定者安全需自負並謝絕往後參與本賽事。本賽事僅分男,女組別,不以年齡區分組別。

丙、13km體驗組,限3小時完成。(倡導休閒運動,本項目不設獎項與排名)

(二)競賽路線:

甲、100km組超級馬拉松:尖石鄉原住民文化館前廣場沿竹60鄉道至鎮西堡部落來回乙趟。

乙、54km組超級馬拉松:尖石鄉原住民文化館前廣場沿竹60鄉道至秀巒田埔來回乙趟。

丙、13km休閒組:尖石鄉原住民文化館前廣場沿竹60鄉道至梅花村進入村內後按原路返會場。

柒、報名事項:

(一)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報名,報名網址(http://bao-ming.com/)

(二)7-11超商ibon繳費流程:

線上報名網站登錄,完成報名後,取得1個ibon的繳費代碼(訂單編號)

憑此代碼至全省7 -ELEVEn 超商門市 → ibon 機器螢幕點選『繳費

選擇『虛擬帳號』 → 輸入廠商碼『EB』 → 輸入您的繳費代碼『(您

的訂單編號)EX:AA000000123456』(共計14碼) → 輸入您的『聯絡電話』(即網站報名所留的手機號碼) → 選取及確認您的『繳費項目及資訊』→ 『確認,列印繳費單』 → 三小時內持繳費單至櫃檯繳費。

於繳費完成後,可至網站查詢確認繳費狀況。

(三)未在期限內進行匯款者,視同放棄。

(四)報名截止7日後將公告參賽選手名單,於比賽兩周前請自行上網列印報到回執單,屆時憑單辦理報到。

(五)活動聯絡人:劉小影,聯絡電話0936-199-065 室內02-2226-2033

(六)報名期間:民國103年8月25日(星期一)至民國103年09月30日

(星期二)止。

(七)報名費以及各組附送物品:

甲、報名費用:

1.去年晶片未收壓金,許多未出賽選手未將晶片歸還造成本會損失,今年報名費用已內含100元壓金,賽後於會場退費。

         2.去年贈送紀念風衣頗受好評,為提昇品質,今年將風衣布料等級再提升,為達收支平衡,故於報名費中加收100元。(恕不接受加購)

         3.賽前因故無法參賽退費請參照退費機制。

組別

100km組超級馬拉松

54km組超級馬拉松

13km休閒組

報名費

每人2500元/人

8月25~31日內報名者

優惠價每人2400元

每人1600元/人

8月25~31日內報名者

優惠價每人1500元

每人200元/人

(無晶片)

 

限時

14小時

10小時

3小時

集合時間

am4:00

am4:15

am6:30

起跑時間

am5:00

am5:15

am7:00

紀念品

公共意外險、毛巾、紀念衣(或同等質物品)、完成證明書、完賽紀念獎牌

公共意外險、毛巾、紀念衣(或同等質物品)、完成證明書、完賽紀念獎牌

公共意外險、毛

巾、完成證明書(需自填內文)

衣服尺寸

S、M、L、XL、2XL、3XL

 

乙、衣服參考尺寸與樣式:

                       

紀念風衣服尺寸在報名表中未填寫者,一律發給L尺寸(紀念風衣登載後

恕不受更換尺寸)主辦單位有權視況調整紀念品、性質以符實用性為主。

 

丙、完成獎牌:本次完成獎牌預計將能與

 

2014年KING完成獎牌左邊連接並能嵌合

 

 

 

丁、賽後憑號碼布領取餐券(素食者須於報名時提出)

 

未出席者恕不得兌換

 

 

 

 

 

 

 

 

 

 

 

 

 

 

 

 

 

貳、報到方式:

 

(一)親自報到:請各參賽選手或單位派代表持回執單於指定地點辦理報到手續

 

報到地點

日期時間

地址

備註

13知路跑協會

104年1月8~10日

上午10時至下午16時

新北市中和區中山路

3段118-29號1樓

中午12時至13時不受理報到

活動現場

104年1月24日

下午13時至下午17時

尖石鄉原住民文化館前廣場

 

 

   (二)凡無法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報到者,可填寫回執單之委託書,委託他人代理報到。

 

   (三)郵寄報到:

 

人數

1-2

3-5

6-10

11人起

郵資代辦費

130

300

400

600

 

※凡報名勾選郵寄代理報到者,本會將於比賽一周前將所有物資包裹寄達。※請務必填寫正確的郵寄地址以免包裹無法寄達(郵政信箱恕不受理)

 

※已完成報名且繳費,因故無法參賽者(報名時選擇親自報到)請於活動結束後1周內至會址領取紀念品(請先電話確認),未於期限內領取者視同放棄。

 

   (四)報到完成後,號碼布及晶片請妥善保管,遺失不再補發

 

(五)選手進入終點憑晶片與信物兌換成績證明與完成獎牌。

 

   (六)比賽當天恕不接受報到

 

參、競賽規範及獎罰:

 

(一)違反下列規定者,取消比賽成績

 

  1. (禁止互換晶片、禁止配帶他人晶片、禁止一人帶二個晶片,違者列為失格,成績全部不予以計算,不得異議。
  2. 起跑點位於開放性道路,選手需準時出發,超過起跑時間10分鐘後出發者,為安全考量大會有權限制其出發及不予計算成績。
  3. 起跑前應仔細簡查晶片是否脫落,避免無法讀取成績,如未依規定導致沒有成績感應需自行負責。
  4. 號碼布未確實佩帶好於胸前或未將信物戴於手腕處,導致無法辨識身份,終點裁判將禁止選手進入終點。
  5. 不遵從裁判引導者。
  6. 競賽途中選手不得由車輛(含自行車)或人員陪跑(如乘車、扶持…等)
  7. 違反運動精神與道德者(如打架、辱罵裁判與大會工作人員…)。
  8. 嚴禁非報名者取代報名者參加比賽,代跑者及被代跑者一經查明屬實,由裁判長宣佈成績無效外,另將於網路上公佈代跑者及被代跑者姓名

 

(二)獎勵辦法:

 

1.100km組超級馬拉松,依男、女總名次成績,分別錄取男前10名,女前5名頒發獎盃乙座。

 

2.54km組超級馬拉松,依男、女總名次成績,分別錄取男前10名,女前5名頒發獎盃乙座。

 

3.本次賽會達成完跑第100場馬拉松者(百馬完跑)另頒發獎勵品乙份,以資鼓勵,請於報名時申報,俾利查核。(未註明者恕不頒發)。

 

4.本賽事54K組恕不頒發初馬獎。

 

5.賽後立刻頒發完跑證書,請務必在進入終點時領取,不再另行寄發,若現場計時系統無法正常運作,大會將於賽後補寄

 

(三)頒獎時間及地點:

 

1.100km組超級馬拉松:104年01月25日下午3點起於大會舞台頒獎

 

2.54km組超級馬拉松:104年01月25日上午11點起於大會舞台頒獎

 

3.若未上台領獎者,獎品將不另行補發

 

肆、 

 

(一)衣物保管:

 

1.已完成報名參賽選手並將衣物放置於保管袋內交付衣保處人員。

 

2.參加100km組選手另發放轉運袋,選手另將所需衣物置於袋中由車輛載

 

運送至泰崗站(第9處補給站約去程40km/回程60km處)供選手使用。

 

3.寄物時間:104年1月25日am04:00~05:00時,逾時不候。

 

4.領物時間:100km組104年1月25日pm13~20時,逾時不候。

 

         54km組104年1月25日am10~16時,逾時不候。

 

5.請依照號碼布編號或顏色系別所屬衣物保管區寄領衣物。

 

          6.寄物時請將寄物號碼單置於衣袋明顯處,提交保管處收執。

 

7.請確認寄物袋上保管號碼是否與您的參賽號碼布號碼相同,

 

並且出示號碼布讓工作人員加蓋寄物章。

 

8.領取寄放衣物時請出示號碼布,讓工作人員加蓋領物章。

 

9.貴重物品請自行保管,若有遺失,本會概不負責。

 

伍、注意事項:

 

(一)  環境(保)維護

 

1.本賽事提倡環保議題,無痕賽事需為自發性方可達永續發展,故本賽事不硬性規定不得使用紙杯,惟鼓勵選手自發性弘揚環保精神,活動結束將清點各水站剩餘紙杯數量,每回收1個紙杯本會將捐贈至少1元(得視財務狀況調整金額)予當地弱勢團體或國小,幼教等機關做為急難或運動經費。

 

2.大會不印發秩序冊,參賽名單將於賽前10日公布於跑者廣場。

 

3.由於停車空間有限,請儘量採共乘方式,並接受交通志工指揮停車。

 

(二)安全提示

 

1.未報名者請勿於比賽時間內進入賽道奔跑,影響選手權益。

 

2.競賽路線為一般開放性道路,仍有大小車輛正常行駛,(偶有路段會有落石),請注意自身安全。

 

3.超級馬拉松是一項極具挑戰性活動請衡量自身能力參賽,除發揮超馬精神,力克艱難,突破自我極限,達成目標外並請於活動前一日做充足的睡眠及當日跑步前2個鐘頭吃早餐。

 

5.大會裁判或醫師(醫護)有權視選手體能狀況,中止選手繼續比賽,選手不得有異議。請參賽選手務必考量本身健康狀況,安全第一,身體不適時,請立即停止參加競賽,競賽中若發生任何意外事件選手應自行負責。

 

6.競賽期間氣溫偏低,為因應山區天候多變,參賽選手務必攜帶保暖衣物、雨具、照明燈光、反光衣物等。

 

7.請攜帶身分證明及健保卡。

 

(三)低標與收攏

 

1.本100km組賽事大會將依據比賽規定時間準時關門,請參賽選手發揮超馬精神於14小時內最少需完成73km (回程第6補給站處),殿後收攏大會將於1~6補給站做收攏(裁判得視選手狀況如選手無法於剩餘時間內至下1補給站將立即做收攏動作,請將晶片交予裁判,工作人員將依選手到站完成公里數給予憑證,並請搭乘大會巡迴車或自行返回終點,成績證明列印與發放於活動結束1小時後終止,逾時不候。(請選手體諒工作人員辛勞務必配合)。

 

2. 100km組未於時間內完成者,將依實際完成公里數發給成績證明(已至少完成73km以上者方給成績證明)。54km組將依大會規定時間執行,未能於規定時間內完成者將不發給成績證明與完成獎牌。

 

(四)其他

 

1.本賽事雨天照常舉行,如遇海陸上颱風警報或不可抗拒之天然災害,為考量選手及參與者安全,大會有權宣佈取消、延期或調整賽事路線。

 

2.本賽事補給站約4~5公里設有一站,提供水、運動飲料、水果、等食物。

 

3.大會有權將此項比賽之錄影、相片及成績,於世界各地播放、展出或登於網站及刊物上,參賽者必須同意肖像及公佈成績,用於相關賽事 宣傳活動上。

 

4.選手通過跑者舞台上方請勿逗留占用賽道(休閒組請勿進入跑者舞台),影響其他選手進場安全。(如需拍照請依序進入終點後至舞台另1側拍照區留影)

 

5.參與本次活動人員含選手一但登入報名完成者,視同同意本競賽規則所有規定。

 

6.本競賽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由大會修正公布之,將不另行通知。

 

壹拾貳、保險特別說明:

 

報名表內各欄請務必詳實填寫,如有錯漏,填寫不實資料導致喪失保險效力,需自行負責。

 

甲、本次活動提供每人新台幣參佰萬元之公共意外險,選手如另有需要,請自行辦理加保,大會負責傷後協助選手取得理賠金,但不提供其他補償或慰問金,參與本次活動者請注意自己的身體健康狀況,如有不適請勿逞強,如有心臟、血管、糖尿病等方面病歷者,請勿參賽,比賽途中若發生任何意外事情,自身應負全部責任,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途中若有身體不適需立即停止比賽。(所有細節依投保公司之保險契約為準)公共意外險承保範圍:被保險人因在保險期間內發生下列意外事故所致第三人體傷、死亡或第三人財物損害,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本公司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1. 被保險人或工作人員;本次比賽保險單載明之比賽場地及活動期間內發生之意外事故。
  2. 被保險人在競賽路線之建築物、通道、機器或其他工作物所發生之意外事故。

 

特別不保事項:

 

1.個人疾病導致運動傷害。

 

2.因個人體質或因自身心血管所致之症狀,例如休克、心臟症、糖尿病、熱衰竭、中暑、高山症、癲癇、脫水等。對於因本身疾患所引起之病症將不在保險範圍內,而公共意外險只承擔因外來意外所受之傷害理賠。

 

3.選手如遇與跟第二項所述之疾病之病史,建議選手慎重考慮自身安全,自行加保個人人身意外保險。

 

※如您曾發生過以下病況及有以下疾病狀況,屬猝死高危險群,請咨詢醫師專業的判斷及請勿勉強參加。

 

★不明原因的胸部不適(胸悶、胸痛) 2.不明原因的呼吸困難3.不明原因頭暈4.突然失去知覺5.高血壓(>140/90mmHg)6.心臟病7.腎功能異常8.糖尿病9.高血脂(總膽固>240mg/Dl10.家族心臟病史(一等親在60歲前發生心臟病或猝死)

 

11.癲癇

 

壹拾參、申訴:

 

(一)比賽爭議:競賽中各選手不得當場質詢裁判,若與田徑規則有同等意義之註明者,均以裁判為準,不得提出申訴。

 

(二)申訴程序:有關競賽所發生之爭議,需於30分鐘內向大會提出,同時繳交保證金新台幣伍仟元整,由競賽組簽發收執單,請妥善保管好,所有申訴以審判委員會之判決為終決,若審判委員會判決認為申訴無理,應沒收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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